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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保險第六類業務申請(轉入、轉出、資料異動)
網頁維護: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申請說明:
針對本市市民辦理第六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有關轉入、轉出、變更基本資料等作業,實施全市跨區單一窗口作業,提供民眾便利申請管道,以達零距離之目標。
申請對象:
民眾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樓
✚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樓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
承辦人員:張志仁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3899
傳真號碼:(02)2966-6556
−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轉入:
(一)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投保申請表【(民)表一】。
(二)申請人或代辦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尚未領有身分證),查驗後歸還。
(三)原投保單位轉出表。
(四)申請人或代辦人之印章或簽名。
(五)以下依不同情況(不同身分)檢附不同證明文件:
1.具有榮民或榮民遺眷身分者檢附:榮民證或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正本。
2.年滿20歲在學者:應檢附學生證正本,以眷屬身分加保;畢業或退伍1年內,得以眷屬身分加保時,檢附畢業證書或退伍令。
3.外籍人士、港澳、大陸人士:須檢附居留證或團聚證、依親居留、長期居留事由之入出境許可證正本(首次加保者須提供歷次之居留證或出入境證)。
4.回國首次加保者:須檢附首次返國前全部之護照或入出境證明書、入籍、除籍謄本及現戶謄本。
5.服刑期滿者:檢附出入監證明等相關證件。
6.退伍者:檢附退伍令。
(六)代辦人委託書。
※備註:外籍人士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入境需連續住滿六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三十日,其實
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六個月,始可加保。
二、轉出:
(一)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退保申請表【(民)表二】。
(二)申請人或代辦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尚未領有身分證者),查驗後歸還。
(三)申請人或代辦人之印章或簽名。
(四)代辦人委託書。
三、資料異動:
(一)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變更事項申請表【(民)表三】。
(二)申請人或代辦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尚未領有身分證者),查驗後歸還。
(三)申請人或代辦人之印章或簽名。
(四)代辦人委託書。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1.現戶謄本。
2.學籍資料(需提供學校名稱,並限本市高中職以下、全國高中職、大專以上)。申請方式:
向本市所轄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後,由代收公所傳真至戶籍地公所辦理,資料並以郵寄、公文交換方式由民眾戶籍地公所留存。
交付方式:
親臨
處理期限:
1天
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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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健保業務-相關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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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職業人口至鄉鎮市區公所投保時,應攜帶哪些證件?轉出時應如何辦理? | |
- 資料更新時間:106-11-07 09:16
答:(一)應攜帶之證件如下︰
1.戶口名簿。
2.本人的身分證。(※如為港.澳.大陸地區或外籍人士,應帶居留證明文件。)
3.私章。
4.隨同被保險人參加保險的每位眷屬身分證或居留證件。
5.前一投保單位轉出申報表影本,如未能取得可檢附離職證明,或自己聲明日期,但應注意需與
前單位退保日期銜接,以避免中斷投保。
6.其他︰榮民證.遺眷證等。
(二)年滿二十歲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尚需檢附下列資料,始得以眷屬
身分加保︰
1.在學就讀︰學生證影本。
2.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法院裁決書影本。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不能自謀生活︰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4.健保法所稱重大傷病且不能自謀生活者︰重大傷病證明影本。
5.畢業該學年度終了之日起一年內︰畢業證書影本。
6.服義務役兵役或替代役退伍﹝役﹞之日起 一年內︰退伍令影本。
(三)轉出︰
1.親自辦理:
持新投保單位之轉入申報表影本.身分證件及私章,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轉出即
可。
2.如不方便回戶籍地之公所辦理,可就近至所在地健保各分區業務組或各聯絡辦公室辦理。
3.可委託親友至戶籍地之公所辦理,但應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
承辦單位:民政課,電話:07-3513309#115
最近因為下個工作需要我提供勞健保轉出單,google過後訊息很複雜,我在這邊簡化一下
勞保轉出單:去各地勞保局申請。
到勞保局後,我說要申請勞保轉出單,志工就讓我去快速櫃台辦理,拿到以後其實是勞保明細而已,並沒有所謂勞保轉出單這種東西。全名是:「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拿著這張給下個公司就可以。
健保轉出單:去戶籍地區公所辦理。
健保轉出單分兩種情況
1.上個工作離職後,1個月內需要用到。
1個月內沒辦法去區公所辦理健保轉出單,只能回上個公司拿,不過老闆通常都裝死不給你。
替代方案:下載健保快易通手機軟體,開啟後選擇行動櫃檯,拿出健保卡登記辦理帳號密碼,辦理完成後使用軟體可以查到投保資料,直接給下個公司看即可。
2.上個工作離職後,1個月後才需要用。
去戶籍地區公所辦理即可,區公所會幫你加保到區公所,區公所再辦理退保,你就有健保轉出單啦。
引用網址://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417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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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險對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投保單位應該在退保原因發生之日起3天內,填寫「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一份,送交所在地之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退保手續:
(1) 轉換投保單位:自原投保單位辦理轉出。
(2) 改變投保身分:自原投保單位辦理轉出。
(3) 喪失投保資格(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戶籍遷出國外、外籍人士居留期限屆滿):由原投保單位辦理退保。
(4) 死亡:由原投保單位辦理退保。
(5) 失蹤滿6個月:由原投保單位辦理退保。如因遭遇災難失蹤,可以從災難發生的當天起退保。
2.保險對象由於轉換「投保單位」或「改變投保身分」等原因辦理轉出手續時,原投保單位應該複印「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一份,交給保險對象帶到新投保單位辦理投保手續,新投保單位應該注意為保險對象銜接投保和收取保險費。
公所投保對象可用手機辦理轉出,點我下載健保快易通APP